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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贤欣律师成功调解某社区居民电梯加装纠纷
来源:李贤欣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04
浏览量:1441

2019年73午,李贤欣律师作为某街社区的社区法律顾问,受某社区居委会邀请积极参与某街社区宝岗路某号(A5栋)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纠纷调解,本次调解由居委会主任主持,经协调各方力量参与调解,最终纠纷双方于当日达成调解协议,该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纠纷成功化解。

一、基本情况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某号(A5栋)住宅楼已经过广州市规划局许可加装电梯,但加装电梯工程需要占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某车库35-36号车位进行柱梁加固工程,车库35-36号车位业主对此表示反对。本次调解会议主要针对宝岗路某号(A5栋)住宅楼电梯加装筹备组的诉求进行调解。对于车库35-36号车位业主而言,其本身反对电梯加装且认为加固工程会对其车位上停放的车辆造成安全影响,也会影响车位日后的出租出售。因此,车库35-36号车位业主极力反对宝岗路某号(A5栋)住宅楼占用其车位进行电梯加装的柱梁加固工程双方发生了纠纷。海珠区宝岗路某号(A5栋)住宅楼电梯加装筹备组20195月起就不断请求车库35-36号车位业主配合工程施工,并要求有关部门解决问题,问题一直无法解决,双方纠纷激化,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李贤欣律师受居委会邀请,积极参与了双方纠纷的调解。李贤欣律师以社区调解室为平台,约见加装电梯工程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在居委会的主导下,向各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协助居委会协调各方互利互让,化解各方的分歧,最终促成车库35-36号车位业主同意提供车位一个月协助宝岗路号(A5栋)住宅楼加装电梯的柱梁加固工程,电梯加装筹备组亦承诺会协助安置原35-36号车位的车辆支付2000元补偿,并在相关工程结束后进行车位的修整,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楼加装电梯工程纠纷顺利解决。

二、法律分析

1. 该电梯加装工程已获广州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法律规定,因此签订的施工合同受法律保护,各方业主不能擅自阻挠安装施工

2、因工程施工过程会占用车库35-36号车位,车库35-36号车位业主的相关权益可能受到侵害。但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宝岗路某号(A5栋)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必须利用车库35-36号车位,35-36号车位业主依法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履行配合的义务。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车库35-36号车位车主对其享有的车位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宝岗路某号(A5栋)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占用了车库35-36号车位,实际对35-36号车位业主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宝岗路号(A5栋)住宅楼业主应当给予车库35-36号车位业主相应的赔偿。

三、处理过程

若车库35-36号车位业主不予配合,可能会拖延施工进度,恶化邻里关系。为了在最大程度上降低负面影响,李贤欣律师在了解双方意见分歧以后,以公平原则对业主提出的诉求一一进行法律解释,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纠纷双方换位思考问题,从而化解了矛盾,最终调解成功。

四、处理效果

2019年73上午,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仅避免了邻里关系的恶化,更避免了诉累,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降低了解决问题的成本同时积极推进政府民生工程的建设。

以上内容由李贤欣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贤欣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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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李贤欣
  • 执业律所:
    广东穗恒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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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0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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